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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 港澳台资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须知

发布时间:2022-08-25 10:59     来源:市外事办   作者:出管科

一、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资质及条件

(一)因业务需要前往APEC经济体;

(二)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被APEC地区经济体拒签记录;

(三)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四)纳税额或进出口贸易额:“完成依法纳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以上;

二、申办工作流程:实行平台申报、网上审批,申办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领事业务“一网通办”平台http://ywtb.wsb.gxzf.gov.cn:8090/

初次申办:注册地在南宁的申办企业→进行企业备案(初审单位选南宁市外事办)→企业备案通过后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南宁市外事办初审并上传公函提交至自治区外事办→自治区外事办审批通过后向外交部领事司申请办理签证及制卡相关手续。

已进行过企业备案的申办企业下次再为员工申办APEC旅行卡,可直接在平台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三、APEC商务旅行卡报批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备案材料

(一)注册地外事部门初审意见函

(二)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信息表

(三)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报关单、对外贸易往来材料、项目合同、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等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四)企业申办与管理 APEC 商务旅行卡承诺书

(五)“完成依法纳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以上证明

个人申报材料

1.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2.个人无犯罪证明;

3.制卡材料:(1)白底免冠照片;(2)申办人签字照片;(3)护照信息页扫描版本。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主办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

联系方式:秘书科电话:0771-5889201   
涉外应急电话:0771-5389162,18677164843 传真:5889209 邮编:5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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