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邀请外国人来华短期商务洽谈业务现已实行网上申办,申办企业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领事业务“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ywtb.wsb.gxzf.gov.cn:8090/,在首页选择“外国人来华申请”窗口进入,先注册,再填报申请材料。
▲按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外事办公室负责审批在南宁市注册的企业所申报的邀请事项,企业在进行申报时,审批单位要选择“南宁市外事办公室”。
一、注册
上传邀请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注册时按要求上传)
二、填报相关材料
1、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请(被邀请人拟入境日前15个工作日)
2、被邀请人访华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分时间段填报)
3、填写被邀请人的护照信息并上传护照扫描件(填报时按要求上传)
三、上传相关材料
1、《南宁市邀请境外人员来访申报表》(表格需填写完整,由法人代表签署,如法人代表不在,需由公司其他负责人签署,并附相关任职证明);(注:在1、外国来华申请表处上传)
2、《法人担保函》(需填写完整,不能随意修改,由法人代表签署,如法人代表不在,需由公司其他负责人签署,并附相关任职证明);
3、邀请单位致被邀请人的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来访事由、来访时间、停留天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来访费用由何人负担等,须用有邀请单位中英文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的公函纸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4、被邀请人的在职证明(内容包括被邀请人的工作单位名称、被邀请人的职务、担任该职务的时间或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护照信息等,加盖公章);
5、邀请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文件及与被邀请人的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企业需提供海关出具的近半年出口额证明;邀请单位与被邀请人签订的合同或意向书、进出口报关单等)
6、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邀请单位情况介绍、与被邀请人的关系、邀请来华的必要性需详细写明,以及被邀请人以往的访华记录等,加盖公章);(注:在添加附件处上传)
7、被邀请人访华日程,加盖公章;(注:在添加附件处上传)
8、市外事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