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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短期商务洽谈 所需材料清单(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6-21 15:13     来源:市外事办   作者:

我区邀请外国人来华短期商务洽谈业务现已实行网上申办,申办企业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领事业务“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ywtb.wsb.gxzf.gov.cn:8090/,在首页选择“外国人来华申请”窗口进入,先注册,再填报申请材料。

按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外事办公室负责审批在南宁市注册的企业所申报的邀请事项,企业在进行申报时,审批单位要选择“南宁市外事办公室”。

一、注册

上传邀请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注册时按要求上传)

二、填报相关材料

1、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请被邀请人拟入境日前15个工作日)

2、被邀请人访华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分时间段填报)

3、填写被邀请人的护照信息并上传护照扫描件(填报时按要求上传)

三、上传相关材料

1、《南宁市邀请境外人员来访申报表》(表格需填写完整,由法人代表签署,如法人代表不在,需由公司其他负责人签署,并附相关任职证明);(注:在1、外国来华申请表处上传)

2、《法人担保函》(需填写完整,不能随意修改,由法人代表签署,如法人代表不在,需由公司其他负责人签署,并附相关任职证明);

3、邀请单位致被邀请人的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来访事由、来访时间、停留天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来访费用由何人负担等,须用有邀请单位中英文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的公函纸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4、被邀请人的在职证明(内容包括被邀请人的工作单位名称、被邀请人的职务、担任该职务的时间或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护照信息等,加盖公章);

5、邀请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文件及与被邀请人的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企业需提供海关出具的近半年出口额证明;邀请单位与被邀请人签订的合同或意向书、进出口报关单等)

6、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邀请单位情况介绍、与被邀请人的关系、邀请来华的必要性需详细写明以及被邀请人以往的访华记录等,加盖公章);(注:在添加附件处上传)

7、被邀请人访华日程,加盖公章;(注:在添加附件处上传)

8、市外事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主办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

联系方式:秘书科电话:0771-5889201 办理领事认证电话(自治区外事办):0771-5595561  
涉外应急电话:0771-5389162,18677164843 传真:5889209 邮编:5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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