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南宁市与世界各国尤其是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城市和友好交往城市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吸引和鼓励更多国外留学生来邕学习交流,拟设立“南宁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并制定《南宁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南宁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办反馈,联系方式:电话:5889206;邮箱:irsnnfao@126.com。
附件:《南宁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