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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4 08:41  

各科室、二层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经办党组同意,现将《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1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彭健

  副组长:孙孝勤、黄海燕、李彤、覃剑、蒋军、邓卫民、谢军、陈秀英、王志文

  成  员:机关党总支、秘书科、国际交流科、礼宾接待科、出国管理科、领事科、侨政科、经济科技科、翻译室、外事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科,由1名副科长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向办领导作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将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工作任务

  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分工进行分工。秘书科要主动和相关单位、科室进行对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决算公开、改革举措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政策解读、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财政公开。

  三、报送工作

  请各成员科室分别在2016年7月21日、9月16日和12月16日之前,向秘书科报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展情况;于2016年12月22日之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送秘书科。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由秘书科汇总后报送至相关牵头单位及市政务办。各成员科室报送的进展情况和总结内容应当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信息发布内容和数量)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四、绩效考评

  根据工作要求和我办实际,将各成员科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我办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2016年7月14日

  

南宁市外事办公室主办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

联系方式:秘书科电话:0771-5889201 办理领事认证电话(自治区外事办):0771-5595561  
涉外应急电话:0771-5389162,18677164843 传真:5889209 邮编:5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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